中年妇女故意推倒景德镇法院大瓷瓶被拘留

05.11.2014  13:24

    “咣当!”陈列在大厅的万件大瓷瓶倒地损毁了,旁边站着一位若无其事的中年妇女。这是10月21日发生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的一幕。

    景德镇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大厅现场。现场中年妇女很爽快地承认瓷瓶破碎与自己有关,但又辩称是因为头昏想靠一下,瓷瓶就倒了。随后又讲出一大堆辩解的理由。这位中年妇女是谁?这个近3米高的大瓷瓶是故意推倒,还是随便靠了一下就会倒的?民警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围绕着这些疑问展开了调查。

    经调查,该妇女姓黄,她是因为不满一、二审判决来到市中院的。事情的缘由还要追溯到2013年。2013年,黄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斗殴被打伤。双方调解无效,黄某向珠山区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对方赔偿,但黄某认为赔偿金额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黄某仍不满意,多次来中院发泄不满,每次都搞一些推倒垃圾桶之类的小破坏,直到这次大瓷瓶倒地破碎。那么,这个大瓷瓶会随便碰一下就倒吗?现场实验证明,这个大瓷瓶近3米高,很重,没有几个人搬不动,只有在强力作用下才可能推倒。谎言揭穿后,该妇女仍然妄图推卸罪责,民警深入调查,有三名目击证人看到该妇女不是靠在大瓷瓶上造成瓷瓶倾倒,而是用手大力推瓷瓶造成大瓷瓶倒地破碎。在铁的事实面前,因发泄私愤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黄某不得不如实交待。

    法院是执行法律、宣传法治的神圣殿堂,决不容许藐视和沾污。因为对案件判决不满而故意损毁法院财物的黄某,被高新区公分安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黄某因泄私愤,损毁执法机关财物付出了代价。(来源:景德镇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