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妇联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年活动

20.03.2014  20:41

      加强社会组织妇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巩固党在妇女中的执政基础,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和省妇女十一大精神,切实做好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同步抓好妇女组织组建工作,九江市妇联联合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年活动。

 
      制定一个方案。根据九社党字[2013]7号文件中“同步推进党工团妇联动组建”的有关要求,结合九妇字[2013]3号《关于加强和创新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市妇联、市社工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为原则,做到主动跟进、主动协调、主动服务,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把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统一部署,资源共享、同步推进、因地制宜、集中开展社会组织妇女组织组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和妇女工作和谐推进。

 
      明确一个目标。至2014年底,已建立党组织、具备建立妇女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实现妇女组织全覆盖;女性负责人的社会组织、女性成员密集的社会组织逐步建立妇女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落实妇女工作联络员的工作目标,在已建立妇女组织的社会组织中逐步探索和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组织制度,促进妇女组织活力进一步增强。


      突出三个重点。重点针对是女性负责人的社会组织、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的三种社会组织。按照“已具备组建妇女组织条件的规模以上社会组织”、“已具备组建妇女组织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妇女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三种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社会组织妇建工作台账。对于暂不具备条件建立的要定期关注女性从业人员数量变化情况,跟踪做好组建工作。

 
      完善多项举措。采取“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攻坚”的形式,突出重点抓单建、因地制宜促联建、专业行业依托建。女性从业人员3人以上的,建立妇女组织;女性从业人员3人以下的,可按照“地域相联、行业相近”和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挂靠在其他妇女组织或设立妇女工作联络员等。可整合“党员之家”、“职工之家”等活动阵地配套建设“妇女之家”,推进妇女工作与党组织、其它群团组织建设联动开展。建立联系制度,经常深入社会组织中调查研究,帮助研究和解决问题,提高妇女工作水平。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妇女组织组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社会组织妇女工作情况纳入县区妇联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妇建工作月报制度,各县区妇联要每月向市妇联上报本月本地社会组织妇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宣传制度,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经验和妇女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江市妇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