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妇联提出“11222”工程增强服务群众实效

21.03.2014  18:34

      一是建好一个中心。 精心打造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为广大儿童提供集培训、交流、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逐步实现儿童校外活动经常化,努力将其打造成儿童“学习提升的校园,幸福成长的乐园,温馨可依的家园”。


      二是继续开展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在六一节开展集中关爱活动。按照《十大幸福工程》规划,继续推进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留守儿童较多的乡、村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明年新发展500名以上“爱心家长”,结对帮扶500名贫困留守儿童,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爱心家长”,开展系列留守儿童家教知识宣讲活动、社会宣传等活动。


      三是实施好两个项目。 一方面,用好管好市级妇女民生专项经费。出台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办法,合理安排、严格把关项目和配套民生资金,切实帮助妇女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真正让基层妇女群众在“一元钱”中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同时,努力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继续争取和实施好省级妇女民生项目。规范实施省级妇女民生项目,继续争取2014年民生项目,力求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00万元以上,不断扩大妇女受惠面。


      四是督促好“两项指标”。 一方面,促进各县市区落实妇女人均“一元钱”专项工作经费。努力推进各县市区将妇女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从而解决更多困难妇女的实际问题。另外一方面,督促“两纲”指标有序完成。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3年相关数据监测工作,督促全市两纲指标有序推进,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是实现“两个突破”。 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维权取得突破。通过实施好维权救助和法律代理项目,启动维权投诉站示范点建设、精心运作好妇联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站等实事项目,切实加强维权功能,使家庭暴力等重点妇女维权项目实现突破。在家庭工作领域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服务广大家庭,探索从促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家庭助廉、家庭志愿活动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入手,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平安家庭”实事化工作为载体,不断深化具有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宜春市妇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