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妇联界别专题视察反家暴法执行情况

02.12.2016  18:02

  ●李德伦

  11月10日至11日,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省妇联主席王庆率领省政协妇联界别委员在吉安市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行情况”专题视察。视察组一行深入乡村社区,走进法律保障部门,来到社会援助中心,全方位调研了解法律的执行情况。

  两天的视察中,委员们边听边看,边走边记。在吉安市妇女儿童庇护中心;青原区新圩镇派出所、杨慧芝工作室,富田镇匡家妇女之家;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吉州区文山街道平安里社区等处,通过实地参观、现场询问和召开座谈会,了解吉安市执行《反家庭暴力法》的情况。

  《反家庭暴力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和万事兴。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吉安市做了大量工作。”在视察座谈会上,吉安市副市长徐开萍介绍全市《反家庭暴力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开场白,得到了委员们的普遍认可。

  “我来体验一下。”省政协委员朱海群在吉安市妇女儿童庇护中心视察时,饶有兴致地体验起了音乐放松室里的设备。据悉,该中心由吉安市妇联、民政局联合组建,成立于今年2月,3月7日正式揭牌运行,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制止和减轻、缓解家庭暴力给妇女儿童的造成的身心健康。中心成立了庇护中心办公室,为解决庇护人员的心理矫治问题,还专门设立了图书阅览室、心理访谈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室、宣泄室、音乐放松室等功能室。

  “这里有没有受理家暴案件?”“怎么样处理的?”“跟踪反馈的效果如何?”……“最近就有一起妻子受到家暴伤害的典型案件。”“通过调解撤销了诉讼。”“跟踪反馈的效果也很好”……在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委员们走过一个个专业化的服务窗口,翻看着一本本法律服务援助档案,提问也是一个又一个,让现场的工作人员应接不暇。在得到答复后,委员们对法律服务中心的处理模式给予肯定。据悉,该中心是一个“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今年4月成立以来,就已受理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案件34起,解答群众咨询210人次,很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你的工作很了不起!”“你为我们妇女争了光!”“我们来合个影吧!”在视察中,郑小燕副主席每一句简单的话,都点燃起现场的欢笑和热情。其中提到的人,就是全国三八红旗手、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杨慧芝。在青原区新圩镇,提起“杨慧芝工作室”,可谓是人尽皆知。工作室创立之初只有两三个人,现在发展到数十人的志愿服务队伍,他们不计报酬,但求安宁,化解了一起又一起婚姻矛盾纠纷,挽救了一个又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如今,杨慧芝和她的工作室已经成为了吉安市一张靓丽的名片。据统计,工作室仅在今年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55起,其中家庭矛盾纠纷4起。“做好家庭纠纷调解,首先要专心,其次要公心,然后要有耐心,最后要有热心。”杨慧芝自信地说,“经过我们调解的家庭纠纷没有一起反弹的。

  “以往执法中的普遍的困难,家暴被认为是家丑不可外扬,平常的处罚依据,解决不了这个长期而隐蔽的问题。”青原区新圩派出所所长介绍。在座谈会上,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共同声音。“反家庭暴力法给我们公安机关出警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吉安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的发言掷地有声。视察组认为,吉安市宣传贯彻执行《反家庭暴力法》是全省的一个缩影,宣传教育有力、覆盖面广;调处化解有效、做到了预防为主;机制建设管理完善、科学到位;执法体制创新,实现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有效化解和遏制了家暴事件,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视察组也指出,《反家庭暴力法》执行今年刚刚起步,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法律的宣传认知还有差距,“家丑”等传统观念还要扭转,农村等难点区域还要突破,部门之间的联动还要加强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该引起各级部门的广泛重视。视察组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视察的情况,梳理成文,形成专题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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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