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夫留9万公积金遗产 妻女意见不一无法取出

15.10.2015  09:40

  面对亡夫何清留下的9万多元公积金,乐山市金口河区的刘女士从去年9月至今奔走了一年多,仍没有取出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需提供公证部门对继承权的公证书。而刘女士和其未成年女儿何萌(化名)是这笔钱的继承人,但两人对于是否取出这笔钱存在分歧,无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问题的症结在于,刘女士作为母亲,是未成年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但又和女儿在分配遗产上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代女儿做主,而且女儿也明确表示不支持母亲取公积金。据了解,何萌出生后,因父母工作繁忙,由大伯何章一家照顾长大。何章称,在何萌6岁时,刘女士与何清感情不和,两人长期分居,多年来,刘女士没有尽到照顾女儿的义务。何萌今后的学习、生活还需要一大笔钱,他们希望这笔公积金能多留点给何萌。

  昨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女士的女儿已满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主动表达了不支持其母现在支取公积金的意愿,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考虑,公积金中心不能支取这笔钱。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