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18年 他还在“求单身”

25.12.2014  16:19

  12月24日,今年62岁的老王再次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民政所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旧未果。老王告诉记者,18年前老伴去世时,他没有及时更改户口上的婚姻信息,影响了眼下申请公租房,现在他申请更改信息,但公安与民政各执一词,均指对方应先处理。

  妻子去世未改信息 申请公租房遇阻碍

  “我和妻子是1982年年初结的婚,当时我所居住的上海路归西湖区管辖。”老王说,他的户口在青山湖区,和父母一起居住,妻子已于18年前去世,两人的结婚证因搬家遗失,目前他手上有妻子单位与自己所在社区开具的结婚证明。

  本月开始,南昌市居民可申请公租房。老王因居住的地方太小,也符合申请条件,于是便向街办申请,但麻烦来了。“我户口簿上的婚姻信息是已婚,但我妻子已不在了,按理说应是丧偶。”老王说,妻子去世后自己没及时更改户口信息,导致无法申请公租房。

  上周开始,老王拿着妻子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湖坊派出所更改户口簿上的婚姻信息,但派出所说无法更改。“派出所说我妻子已去世18年,虽然能拿出死亡证明,但不能证明我在妻子死后没有再婚,需要民政部门先开证明,他们才能更改。

  老王遂来到湖坊民政所,可民政人员称这种情况出不了证明,因为只有户口上的信息更改成“丧偶”后,该所才能开具证明。

  连日来,老王多次奔走在派出所与民政所之间,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公安民政各执一词 均指对方应先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老王来到湖坊镇民政所。一名女工作人员称,老王是1982年结婚,当时没有微机,结婚信息没有录进系统,所以查不到。老王结婚时开具证明的上海路民政所保存的纸质存档,仅限于1986年以后。要开具证明的话,民政部门需留有当事人户口簿复印件存底,但老王的户口上婚姻信息为“已婚”,这与证明的内容矛盾,所以老王必须先到公安机关更改婚姻信息。

  在湖坊派出所,民警表示,老王是妻子过世后将户口迁入湖坊派出所的,当时婚姻信息是“已婚”。现在突然拿出妻子18年前的死亡证明要求更改信息,派出所无法确定老王是否在妻子死后再婚,所以需要民政部门先开证明。“只要能证明他在妻子死后,系统里查不到他的再婚记录就可以。

  对此,民政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开具这种证明的权利。

  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将协商解决类似矛盾

  之后,民政所工作人员致电上级单位青山湖区民政局。了解情况后,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老王的情况确实比较麻烦。“因为他结婚证丢失,我们又查不到他的记录。”该负责人说,眼下老王只有社区和单位开具的两人结婚证明,这让他比较为难。按规定,民政部门只能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与婚姻记录登记记录证明,对于派出所要求开具的丧偶后未婚证明,民政局开不了。

  经各方协调,最终民政局为老王开具了证明。老王拿着证明来到派出所后,民警为他更改了户口簿上的相关信息。

  青山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老王的情况以后可能还会遇到,他们将向上级汇报,与公安等部门协调相关处理办法。

  文/图 江南都市报记者张凯 实习生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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