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专项治理办理情况公告(4条)

11.02.2014  12:53
  专项治理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办理情况:   1、加强发文管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1月28日制定出台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公文处理制度》(赣教党[2013]84号),确定了委厅发文季度通报制度,对发文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部门、单位名义向基层和学校下发政策性、规范性、指令性公文。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办文均应提出办理时限要求。一般公文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加强会议管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赣教办字[2013]37号)基础上,2013年11月28日修订出台了《江西省教育厅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年度会议计划审批制度。规定召开计划外的新增会议,需报委厅主要领导审批。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机关各处室原则上不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积极推行视频会议,提高视频会议的使用率。   3、加强检查、评比、竞赛活动管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制定出台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赣教办字[2013]37号)之后,2013年7月开始对委厅所有的检查、评比、竞赛等进行了清理,并于2013年11月28日进行了《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评比考核表彰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废除和保留的各类活动的具体清单,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加以统计,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委厅各类会议减少了48%、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减少了91%、公文发文减少了30%,成效显著。      专项治理2: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较大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制定《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暂行)》(赣教办字[2013]37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的治理管理。9月27日,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纪委 江西省监察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财字〔2013〕84号);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的精神的通知》(赣教财字〔2013〕91号);10月28日下发了《转发〈关于开展省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核对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13]94号);11月6日,向省“小金库”治理办报送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总结》(赣教财字[2013]95号)。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出国(境)管理   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因公出国(境)管理应当控制总量,确保因公出国团组零增长、费用零增长。严禁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委厅正职领导原则上每年因公出国不超过1次,委厅副职领导因公出国原则上3年内不超过1次。三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办发〔2013〕8号)的要求,委厅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参照该规定严格控制。原则上3年内不超过1次。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出国访问团组在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赴南美等路途较远的国家不超过9天),严格控制一次出访3个及以上国家,确需出访的,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五是严格控制双跨团组出访,除调学、培训外,我厅人员不得参加自行承担费用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参照省政府做法,我厅人员参加双跨团组,须先经委厅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启动厅外事审批手续。六是赴港、澳的因公团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报批。七是赴台湾团组按照省委台办相关规定执行,自今年起公务访问(考察)团组每一团组人员不超过7人,天数不超过5天。此外,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最新有关因公出国(境)规定,正着手起草专门的《委厅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除应急值班车辆经委厅领导同意后出行外,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公车节假日应集中封存登记、统一停放。二是规范用车程序。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因公到南昌市以外的市县(仅指省内)出差,经处室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后勤中心根据车辆机动情况予以派车。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因需用车时,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车辆调度员通知值班司机,并在值班保安处登记用车人、出发时间及归队时间。三是减少用车次数。仅有一名干部出差的不予派车;同一出差地的应当拼车使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四是节约用车支出。委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保养等支出应当与上一年度持平,做到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零增长”,并按要求予以公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共清退拍卖7辆老旧车辆,机关公车使用频率也大幅下降,较去年同期行驶数相比,下降了16.6%。    3、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一是规范接待程序。公务接待用餐、住宿一律实行审批制度。机关各处室报办公室审核后由分管厅领导签字同意;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分管厅领导签字同意。基层单位办事的,在大厦机关食堂或直属单位食堂安排用餐,依上述程序分别进行报批。二是公务接待用餐、住宿一律安排在接待定点宾馆。定点宾馆内有自助餐的应安排自助餐;不需安排宾馆住宿或者定点宾馆没有自助餐供应的,应首先安排在单位食堂;单位食堂安排不下时方可就近安排酒店或餐馆。三是接待用餐、住宿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委厅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规定。中午接待用餐一律不上酒水。晚餐如需上酒水,应当使用本地产的酒水;本地不产的酒水应在单价300元以内选择;酒水的价格不得超过菜金。四是陪同用餐人员按照对口原则确定。陪同省部级领导用餐的不超过5人(含工作人员);陪同司局级及其以下级别领导用餐的不超过3人(含工作人员)。五是公务接待一律不安排参观风景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前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教育活动,经委厅领导同意后可以适当安排。六是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在本细则制定后的当年,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明显下降,以后每年应当做到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零增长”,并按要求予以公开。   加以统计,2013年前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三公”经费减少了12.00万元。      专项治理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办理情况:   1、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督查。一是抓好制度防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推动委厅领导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3年年初,下发了《委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分工》,工委书记分别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3年年底,将组织委厅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题报告。二是抓好教育防腐。通过参观烈士纪念堂,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013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了龚全珍、模范教师及最美乡村教师事迹报告,11月还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开展了高校领导班子和风险岗位人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红包”专项治理。   9月11日,委厅召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巡视员傅鹏鹏作动员报告。9月13日,委厅印发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步骤,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界限,下发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汇总统计表》,要求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领导率先垂范,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中,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委厅《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统计结果表明:委厅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均作出了“零报告”。 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11月6日,省教育纪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结果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 位按规定将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结果张贴公示7天,重点公示统计汇总情况和“零报告”的情况。   二是在“江西教育网”上开设了“坚决刹住收送‘红包’歪风”专栏,集中刊登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稿件和领导讲话、政策规定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通过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电梯电视等媒介宣传报道专项治理活动政策规定;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一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委厅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举报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江西廉政网以《省教育厅: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为题,对委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委厅党风廉政工作督查组面向委厅机关16个部门、19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点对点”、“面对面” 、“一对一”约谈。督查组同志向部门(单位)负责人详细讲解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督查组汇报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本人遵守《廉政准则》、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和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动员部署有关工作情况;省教育纪工委会同委厅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   此外,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自12月2日开始,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11月29日委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12月6日,委厅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教育厅巡视员傅鹏鹏作动员报告。   3、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活动   9月11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巡视员傅鹏鹏作动员报告。9月13日,印发了《委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11月1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委厅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围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结合委厅实际,设计并下发了《委厅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委厅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组织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统计结果表明:委厅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均作出了“零报告”。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工作督查组采取约谈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公车和节能管理。   2013年8月30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后勤中心召开办公会讨论了如何改善车辆管理问题。现正与厅信息中心在研发网上登记用车软件,拟对机关公务车辆进行网上公布车况、网上登记用车并实时公布用车信息,预计11月底能启动试用。同时,中心将限号日的车辆用于保障红谷滩新区周边的出车任务,并在不影响上下班车情况下,调用大巴司机来保障市内的出车任务。对于接送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已督促班车司机清理车内卫生,晴天开天窗、开门通风透气。在节能管理上,中心办公会决定加强每月能源消耗统计,逐月开展能耗分析,及时掌握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规定下班后统一关闭工作区空调、电灯,部分楼道实行间隔开类等。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节能效果明显,委厅大楼在11月份办公用电较10月份节省了31724度,节约电费开支32411元。   5、加强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建设   为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建设节约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化。10月底,办公室、信息中心联合到新余开展了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OA办公系统)的调研。通过调研,明确了委厅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委厅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思路,草拟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方案,制定了工作推进时间表。目前,方案和时间表正在呈请委厅领导审签。待方案出来后,加快落实,建立起较为稳定的OA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到时,教育部的来文和厅里所有向设区市和大中专院校发文(除秘密件外)将通过网络进行;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将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无纸办公”。     专项治理4:整治“庸懒散”现象   办理情况:   1、加强干部日常管理:11月2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赣教党字[2013]81号),加大了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干部日常行为。要求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严肃处置。同时,制定出台了《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赣教党字[2013]81号),明确了委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2、加强工作效能考核:11月2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委会议修订通过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赣教党[2013]84号)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赣教党字[2013]81号),进一步认真落实“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效能考核。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11月2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委会议下发了《江西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3]16号),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不涉密的均应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要求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教育政务网站、教育电视台、教育期刊建设,做好其他相关媒体的协调。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保密、考核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高效。   4、加强廉政档案建设:11月1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赣教纪字〔2013〕5号),要求建立委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定委厅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认真填报廉政档案,并于12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向省教育纪工委报送。   5、加强人事管理:7月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3年江西省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清理整顿委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中存在的“吃空响”、在编不在岗、未经批准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明确思想,认真开展自查。一方面在厅机关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将方案内容、单位人员名册和《自查表》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另一方面及时转发文件至委厅直属各单位,要求各直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及报送自查工作情况。二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委厅一直十分注重加强编制管理,强化岗位管理和工作纪律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细致核对基础材料,准确掌握人员情况。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实现了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人定岗定职责,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三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厅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通过自查,完善台账,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堵住漏洞,各个环节严格监管。并于11月12日,顺利通过了省人保厅“吃空饷”专项检查组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