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看变化 委厅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三)

24.01.2014  13:29
  意310    鼓励科研院所单独或与高校、企业合作培养硕士生、博士生。   办理意见: 2013年11月17日,省教育厅与工信委、科技厅、人社厅联合下达《江西省行业企业与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提出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行业企业(包括科研机构)出资建设,行业企业的优秀科技人员和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共同参与指导研究生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通过联合培养基地这一平台,实现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与高等学校深度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实现行业企业科技进步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的同步提升,走出一条研究生合作培养的协同创新之路。      意313   向教育部争取在我省高校增设博士、硕士授权教育点。目前,全省只有9所高校有博士教育点,民办高校中没有1家硕士教育点,与江西人民的需求不相适应。    办理意见: 目前国家还未启动该项工作,预计年内将开展专业硕士学位申报工作,届时将根据国家政策,力争在这方面有所突破。2013年9月4日,省教育厅已在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上做出针对性部署,强调应转变发展思路,走专业学位博士学位发展的路子,争取在专业博士学位上有所突破。      意321   建议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控制教师资格证发放,优先保障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支持和培养江西师范大学打造教师教育特色。    办理意见: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严格控制教师资格证发放数量,截止2013年9月,比上年减少10%。按照省政府《江西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办法》,对免费师范生实行优先就业,并在江西师范大学试点,支持培养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特色。      意324   南昌航空大学提出,教育部2008年规范独立学院办学的26号令确定的5年整改大限已经来临,江西13所独立学院正全力迎接教育部评估验收,但制约江西独立学院发展的两个共性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一是学费标准问题。自2001年制定文科8000元、理工科10000元的收费标准以来,除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工学院获批新的收费标准外,其他学院一直未作调整。二是独立校区问题。拥有独立校区是独立学院办学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我省高校独立学院大多借建设新校区之机,把原有老校区作为独立学院校园。教育部明确要求将校区土地及资产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但按照南昌市土地过户政策确定的应缴费用,大多高校无力支付。另外,昌航独立学院因原投资人万荣生卷入原校党委书记王国炎腐败案件,昌航依法中止与其合作,导致独立学院面临法人资格和办学主体相分离。现在法人证书和机构代码证书早已过期无效,学院无法实施新的合作办法,也无法申请教育部验收。    办理意见: 2013年8月8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南昌市政府发出《关于商情支持我省部分独立学院解决土地过户问题的函》(赣教函〔2013〕72号)。8月26日,按南昌市政府要求,我厅对5所独立学院的办学用地情况作了详细调查,并形成《江西省南昌地区独立学院办学用地情况一览表》交南昌市政府。9月4日,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反馈称,《关于商情支持我省部分独立学院解决土地过户问题的函》和《江西省南昌地区独立学院办学用地情况一览表》将在市领导签阅完成之后,转送给南昌市国土局具体办理,对此事我们将继续跟踪。      意326   华东交大大部分校区始建于70年代,楼房设施老旧,地下管网老化,自来水急需扩容,特别是重点项目实验楼用房十分紧张,周边孔目湖污染严重。建议省里予以关注,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环境治理上予以贷款支持。    办理意见:《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化解和防范高校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赣财教[2011]290号)规定,为防范高校债务风险,各高校要严控新增贷款:在化债期内(2011-2012年)停止新增贷款。在2012年以后,高校新增贷款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以及同级政府批准。华东交大如果申请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贷款,我厅原则上表示支持,并将积极协商省财政厅给予支持。      意328   省委进一步加大支持赣南苏区高等教育,促成赣南师范学院早日更名成功。2006年底,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准该校立项建设新校区。目前,该校区尚作631亩二期规划用地未征回,希望帮助解决。    办理意见: 赣南师范学院更名已列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高等院校“十二五”规划》,我厅一方面将帮助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另一方面将与教育部加强沟通汇报,争取早日更名。赣南师院二期建设规划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批,但由于存在征地拆迁、征地补偿等问题,建设用地一直未能征回。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希望学校按照征用协议,与赣州市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好土地征用问题。     意330   适当提高师范类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目前大部分是高考成绩较差者就读,而这些人群将来很有可能走向教师岗位,或将形成不会读书的人来教书的现象。    办理意见: 省考试院通过对历年师范类专科学校高招录取的分数和生源情况的分析,发现师范类专科学校的投档线均普遍高于其它类专科学校的投档线。如2013年普通高考,专科文理分数线虽统一划定为180分,但江西师范大学高职专科投档线理科427分,文科422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职专科投档线理科326分,文科374分,而且师范类专业相对于其它专业而言,也比较热门。同时,我省历年来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计划都有倾斜照顾,今后进一步加大定向师范生的招生计划,通过定向培养,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师范类院校,以此来提高师范院类专科学校的生源质量。      意332   根据实际适当增设农村教育网点。目前,农村教育条件落后,师资严重不足,教学网点撤并后,很多孩子要走几十里路去上学,部分家长被迫进城陪读。    办理意见: 2013年8月,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9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报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按照规划,到2015年,全省规划设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304所(不含设区市所在地城区学校),其中寄宿制学校为4710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规划在校学生649.3万人(不含设区市所在地城区学校学生),计划撤并教学点135个、小学156所、义务教育初中57所;新建教学点48个、小学174所、义务教育初中134所;恢复教学点594个、小学63所、义务教育初中9所。      意334   重视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对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专门意见,扩大师范生定向招生的名额和比例,解决农村教师周转房、教师职称评定和进修培训等问题,加强教师业务针对性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关心教师的心理健康。建立教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近些年鼓励城市优秀老师下乡支教,每年给予2万元不等的补助,长期扎根农村地区的教师反而收入更低,导致出现同岗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现象,这个现象要注意。    办理意见: 已转发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要求农村幼儿教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同时确定2014年师范定向招生指导计划将扩大到6000人,比上年增加1000人。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项目学校659所,2268套周转房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评聘结合,首次在中小学评审正高级职务。研拟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工作意见,定期按比例在县域内扩大交流,妥善处理支教教师补助标准。对长期扎根农村的教师提高特殊津贴标准,最边远地区从240元提高到360元,并争取中央财政1:1奖补,共720元。      意336   加强学生辅导材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负担,减少资源浪费   办理情况: 今年7月以来,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和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江西省2012—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做好教辅材料的选用、发行、无偿代购和使用及监督工作,并实施教辅材料推荐资格滚动淘汰制;9月初,省教育厅又及时组织开展了督查,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教辅,取消其推荐资格。同时,推荐的所有教辅材料价格由原来的市场定价改为现在的政府定价,现在价格比原来价格下降了1/3。      意338   加强解决中小学择校热、“三乱”(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学生课业负担重、“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    办理情况: 今年11月省教育厅出台《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实施“六严”措施规范办学行为:即坚持划片招生,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均衡配置资源,严禁分设重点校(班)和非重点校(班);减少家庭作业,严格规范教辅材料订购;合理安排考试,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坚持正确评价,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