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委员:防止冤假错案是全社会对检察机关的期许

09.03.2014  14:33

2013年,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引起全社会关注。在这起案件中坚守检察职责,坚持为该案申诉的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更是让检察官的形象深入民众心里。”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接受正义网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肯定。

服刑近十载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依法再审宣告无罪;河南李怀亮被羁押十多年后终于获得自由;18年前浙江萧山抢劫致死案中陈建阳等5名被告人被宣布罪名不成立……2013年,很多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整个社会都有共同的感受,纠正冤假错案,本身就是一个进步。”王俊峰说,很多冤假错案本身并不是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的,加之历史的沉疴,可能给冤假错案纠正本身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因此,依法纠正冤假错案至关重要。

司法审判涉及社会生活秩序,关系到社会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尊重程度,更与每一位公民的荣辱和人身安全息息相关。因此,王俊峰认为,纠正冤假错案,不能停留于为了纠正而纠正,更需要思考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根据这些原因,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上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出台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其中专门对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冤假错案提出了明确要求。王俊峰建议高检院继续出台细则,制定评判冤假错案的标准,明确纠正冤假错案的程序。

王俊峰说,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社会对检察机关的期许。(记者 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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