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召开全委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培训会

08.11.2017  12:2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我委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11月6日,我委召开全委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培训会。

  会议强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应遵循四个原则。一是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本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要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三是要统一标准,统筹建设。要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四是要建立机制,保障安全。要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对共享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会上,相关网络技术专家介绍了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工作思路、填报说明和工作要求,并以我委权力责任事项清单为例,详细讲解了业务信息调研表、业务系统信息调研表、政务信息资源调研表和信息资源需求调研表的填报方式。通过培训,全委信息员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编制目录的工作要求,掌握了工作方法,为顺利完成目录编制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