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木根房多”现象源于财产申报“牛栏关猫”

11.04.2014  12:25

听闻姚有存款几千万、房产十几套,来源不明。3月28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4月9日中国经济周刊)

一名副省级干部工资收入再高,也不可能积累数千万元存款,更不可能凭正常工资购置几十套房产且“遍布”北上广,说到底,这是腐败官员带有普遍性的表征。姚木根落马被查,是反腐败逐步进入深水区的标志,有网民称姚的落马与巡视组发现线索有关,也有媒体报道称与姚在房产申报事项上“只填一套房产”有关。

其实不管是哪个原因,都不能否认他违纪的事实。只是,如果不是网民举报能否发现姚木根“虚报”?那些没有被网民发现和举报的官员们呢?为什么一些腐败官员可以明目张胆搞“缩水式”虚报房产?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还在于领导干部“房产申报”机制上存在漏洞。

早在2010年7月11日,中央两办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中央有关方面推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决心是坚定的,但在一些地方落实并不好。一些地方出于种种考虑在落实上推诿扯皮,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日前媒体报道广东从两三年前就要求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申报登记名下和直系亲属房产,然而干部在财产申报中遇到不少问题:申报表格行数太少,根本不够填写实际房产信息,许多人都选择少填。另一方面,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填多填少、填报是否属实,完全处于失控状态,上级基本不核对核查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这样落实的结果就是,让官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成为摆设、成为一个“牛栏关猫”式的制度。

填报不填报无所谓,填多填少不较真,这样的巨大“漏洞”无形中放纵了贪腐官员和腐败问题,也抵销了重大事项报告和房产申报的公信度。姚木根“瞒报”和虚报房产的手段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是明目张胆,但“申报”之后可以安然“过关”,足以见证官员财产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在落实上有亟待改进的问题。因此,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的落马,以及他拥有存款几千万、房产十几套重大贪腐问题,警示我们,不仅要进一步强化对官员手中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更应该从制度构筑方面真正堵住官员贪腐的可能。官员贪腐的最终指向无不与金钱利益挂钩,如果说我们的财产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真正管用,让官员个人及家庭财产事事时时处于“组织”监管之下,暴露于公众监督之下,官员其实是不敢胡来胡为的。

所以说,“多房型官员”姚木根被查处,更多的提醒相关监督机构尽快“补漏”。只有真正从制度上,尤其是从官员财产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才能真正让官员们“不敢贪、不能贪”。以制度规范让官员不敢拥有非法财产、不敢拥有非法获得的巨额房产,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官员自觉增加自律自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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