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行业霸王条款盛行 凭啥预约定金概不退还?

30.10.2013  18:28

  本报新建讯(记者蔡颖辉)秋高气爽正是拍婚纱照的好时候,不少消费者选择在这个季节拍摄婚纱照,但因遭遇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导致相关投诉呈现上升趋势。10月23日,工商部门对婚纱摄影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了整治。

  10月23日,记者随同新建县工商局对县城婚纱摄影店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清理出“预约定金概不退还或转让”、“摄影作品著作权归摄影公司所有”、“如有任何差错只负责加拍恕不退款”、“礼服租赁发生礼服破损按照本店标准赔偿”、“未选中之底片样片恕不赠送”、“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逾期未取相不负保管责任”、“出现拍摄问题不退回已付款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9条“霸王条款”。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预约定金概不退还”明显违反了定金双倍返还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若消费者不履行约定,无法要求定金返还;但如果商家不履行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向维多利亚等6家婚纱摄影店下发行政指导文书,责令其删除或修改部分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