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乐平签订水环境横向补偿协议 郑为文副省长作重要批示

30.06.2016  14:08

      6月29日,婺源县、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试点工作签字仪式在婺源县举行。郑为文副省长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首先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热烈祝贺。省委、省政府对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协议的签订高度重视,特别是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推进。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在我省尚属首家,具有示范意义。望乐平市、婺源县切实认真组织实施好,取得实际效果和成功经验。
      会上,婺源县、乐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水环境横向补偿协议上签字并发言,省财政厅、上饶市、景德镇市政府及库区有关乡镇领导讲话、发言。上饶市、景德镇市、婺源县、乐平市政府、库区乡镇有关领导及财政、环保部门负责人,厅规财处、厅生态处、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签字仪式。省环保厅副厅长陈荣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陈荣副厅长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郑为文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陈荣副厅长肯定了上游婺源县长期以来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库区水质所作的贡献,并指出,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是我省第一个县级上下游间的生态补偿试点,希望两县、市真抓实干,取得实效,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流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一是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的重要性认识。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流域上下游地区、不同利益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和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二是要加强领导,确保生态补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婺源县、乐平市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建立联防共治机制,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认真执行落实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试点工作方案。三是要狠抓落实,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水质稳定和改善;关心库区群众生产生活,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各乡镇各部门密切协作的保护生态环境氛围。
      会后,婺源县和乐平市召开了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试点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商定了下一步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