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交警2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02.04.2014  15:47

3月27日,婺源县一名男子驾车撞倒他人。该男子没有下车报警救助,反而借着酒劲逃离了现场;两个小时后,开始酒醒的他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到警方投案,但为时已晚,还是逃不掉法律的严惩。

当天20时50分许,在婺源县赋春镇赋春中学路段,一辆沿304省道从赋春镇方向往新田村方向行驶的小型汽车与行人童某发生碰撞,造成童某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该案件发生在赋春镇人员聚集区,且受害者为一名中学教师,而嫌疑人公然驾车逃逸,影响恶劣。

接报后,婺源公安交警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事故科、赋春中队、紫阳中队、信息中心等多个单位30人组成“3.27”专案组。大队长亲自组织指挥侦破工作,其他大队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寻线追击等工作。同时组织专案组民警连夜冒雨深入周边村庄进行蹲守布控,排查走访,寻找目击者和有用线索。

多方来源消息汇总显示,赋春人齐某有重大嫌疑。迫于压力,当晚23时,齐某到婺源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案件告破。从案发到告破,时间仅过两个小时。

目前,肇事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单长华 俞细荣)

供稿:婺源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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