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构建在押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

22.01.2016  23:09

近年来,婺源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在押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依法维护和尊重未成年人在押人员的正当权益深受肯定。

  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为基础,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该院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模式、改进审查机制,提高审查质效。尤其重视对在押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对无羁押必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同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督促看守所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切实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问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

以财物管理监督工作为重点,维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该 院进一步加强驻所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着力做好在押人员财物监督工作,不断健全看守所对在押未成年人财物登记制度,重点检察《财物登记情况表》和《财物使用情况明细表》,掌握财物状况、明晰财物使用情况。一经发现未成年在押人员财物使用情况异常的,及时与管教民警联系并做好相关调查工作,杜绝同监号人员或监管民警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问题发生。

  以司法规范化为核心,健全未成年人保障机制。随着规范 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该院以司法规范化为核心,推行监所检察检务公开制度,设置检务公开栏、检察官信箱、谈话室等,并且着力规范看守所会见问题、戒具使用问 题、医疗保障问题等。积极落实在押未成年人员分押制度、在押未成年人员教育制度、在押未成年人员心理健康保障制度,全面健全未成人保障机制。

  以约谈机制为依托,畅通未成年人救济渠道。该院制定 《驻所检察室约见检察官及谈话制度》,在监管场所内设置了“检务公开栏”,主要内容包括检察官职责、约见检察官制度、在押人员权利义务等。驻所检察官及时 向未成年在押人员讲解约谈机制,告知其权利义务,并向其发放《检察官联系卡》,对关押未成人的监号加强巡查监督,畅通未成年人的专用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