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国土局助力最美乡村建设

25.12.2015  16:41

婺源县国土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规划先行,一户一宅,统一徽派,节约集约”的要求,三措并举规范农民建房,助推婺源县最美乡村建设。

一是以开展不动产登记为契机,会同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认真组织乡村居民住宅情况详实调查。在全县范围内结合1:500村庄地籍测量,全面查清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和居民住房现状,重点摸清全县无房户、危房户的情况,使科学决策和实施有依有据。

二是农民建房管理实行“三统一”。一是统一徽派格式。该县出台了《婺源县主要公路沿线,历史文化名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村落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全县乡村建房都必须统一徽派建筑风格,要求白墙黑瓦,飞檐翅角。该县还设计了30套徽派建筑格式图纸无偿提供建房户选用;二是统一一线审批。研究制定了《婺源县农民建房用地会审制度》,确定了“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核查、县级会审,实地审批”的一线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的模式,明确了国土、规划、乡镇、村居各自责任;三是统一规划放线。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建房用地都必须在集镇规划、村庄规划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划红线实地拨地定桩放线用地,一律不得出现“天窗”建房,不得发生切坡建房,更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建房。

三是保障农户建房专用指标,积极破解农民建房用地难问题。该县结合最美乡村建设,按照“十三五”规划扶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着力通过下山脱贫,异地搬迁等项目实施,整合指标用于农民建房,确保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及时落地。

一年来,全县农用地转用共报批农民建房2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103.86亩,18个乡镇(街道、园区)216户居民完成农民建房新增用地审批,其中无房户137户,危房户79户,既符合农民建房意愿和需求,又适合该县最美乡村建设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