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热心民警+好心群众助““巨款”钱包“物归原主”

19.05.2016  18:53

 

失主金某拿出1000元现金感谢好心群众被谢绝

5月17日上午9时许,婺源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接到金某报警称,其于昨晚在县城某饭店就餐时遗失了一个钱包,等到其发现并到饭店寻找未能找到,询问饭店工作人员也说没有看到。无奈之下,金某只好报警求助。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金某是外地人,在婺源九景衢普铁项目部上工作,其于5月16日晚在县城某饭店用餐后离开,第二早上才发现钱包丢失,包内有现金7000余元及证件若干。金某在介绍情况时,情绪很低落,一双无助的眼睛望着民警,并表示钱包肯定是落在饭店里了。民警仔细询问了饭店工作人员,并在饭店内及周边进行了寻找,但未有任何发现。民警提醒金某饭后有没有去过其它地方,金某表示还去了某足浴店。民警立即带着金某来到该足浴店,并联系了足浴店经理负责人叶某,说明了情况。叶某表示,昨晚确实有工作人员捡到了一个钱包,并带领失主金某前去认领。经询问核查,证实该钱包就是金某的。经清点,钱包内分文未少。

钱包失而复得,失主金某非常高兴也十分感动,对民警的热心帮助寻找表示感谢,并当即从钱包里拿出1000元现金要给叶某以表示谢意,被对方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