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警方一天查获两起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

15.01.2016  19:23

 

 

临近春节,非法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进入旺季。为此,婺源县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果断出击,对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仅2016年1月11日,就查获两起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

1月11日上午9时许,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紫阳镇武口村有人在家中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在武口村民操某家中发现各类烟花爆竹四十余件。经查,操某于2015年12月中旬,驾驶面包车从广丰购买了一车烟花爆竹存放于家中,用于节日庆祝,所购烟花爆竹均为未贴标的不合格产品。

在民警查处完操某非法运输、存储危险物质案返回途中,又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婺源高速出口有一辆蓝色货车形迹可疑。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证。经盘查,发现该货车车厢里装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无相关合法证明。经查:余某受何某之托,将一百九十余件烟花爆竹运往婺源交给买家,不料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

目前,操某、余某因非法运输、存储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非法运输、存储的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