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夫妻共浴也成了一件风险活

03.01.2014  12:34

  2013年12月31日晚,陕西汉中市李先生因为家里没暖气,便和怀孕的妻子到洗浴中心洗澡。其间,一名警察闯了进来,拿出手机就拍照,即使李先生告知警察他们是夫妻关系,还是被拍了两次。涉事警察给出的理由是拍照取证。(1月2日新华网)

  警察履职必须遵循法治轨道,不能因为目的的正义性就不顾行为的规范性,就随意而为,就拿被检查对象的权利不当一回事。两口子一起洗个澡,本应是件轻松温馨的事情,却洗来了麻烦、伤害和屈辱,既让人愤慨,也让人困惑和恐慌—难道夫妻共浴也是一件风险活?

  人家两口子在洗澡,你想当然地按照查嫖娼的思维连破两道门而入,给赤身裸体的夫妻拍照,且在人家声明是夫妻关系后,不加核实,继续拍照,这是先入为主怀疑他人有罪的错误做法,违背了最基本的办案逻辑;退一步讲,即便确有检查的必要,因当事人中有女性,也应该有女性警察参与检查,并且至少应该有两名警察执法,还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可是,涉事警察张卫华是名男性,独自进行了检查,没有出示任何证件!

  警察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李先生夫妻的身体权和隐私权,另外,李先生的妻子已经怀有八个月身孕,在被拍照后,李先生的妻子一晚上都在哭,又发烧又感冒,而且不说话,这说明,李先生的妻子受到了精神伤害,而她的身体状态又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用李先生的话说,警察破门拍照的性质太恶劣了。笔者以为,涉事警察仅仅道个歉、删除照片是不够的,他还应该向当事夫妻做出赔偿,还应该受到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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