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贫爱富让银行服务中了风?

18.10.2013  11:26

  10月15日,有读者报料称,广东高州市一老人由于中风无法行动,他儿子代为到高州农信社大路坡分社取钱,信用社说身份证不对,令其到村镇开证明。证明拿来了,信用社又说要老人亲自来,家属就将病重的老人拉到信用社,可是工作人员还是不给。僵持之下,老人死了。(10月17日《南方农村报》)

  为了办理业务,老人死者了银行的大门口。在这起事件中,充分暴露出了银行公共服务的道德缺失,在金钱和道德面前,银行选择了前者。这不得不再次让我们想起前几天被媒体曝光的“抬着病人进银行”的报道。银行可以“爱富”,却没有资格“嫌贫”。

  银行是经营性单位,这样的单位追求利益不龌龊,追求利益最大化也不龌龊。但是,赚钱的同时也不能忘记了责任。别说中国的银行并不完全是市场化产物,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尽管他们的是纯市场化操作,也还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在中国,银行虽然也是经营性单位,也走市场化的路子,但是却不完全是市场化操作。很多政策需要国家照顾,很多业务需要国家推广,有些放贷收不回来的时候,依然会有国家为其兜底。这样的银行就更加要为民生做些事情。

  我们有一个词儿,叫嫌贫爱富,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银行也是知道的。对于经营性单位来说,其实你“爱富”也是你的权力,你却没有权力去“嫌贫”,这是道德底线,更是不能宽容的。

  遗憾的则是,眼下的银行已经成了“爱富”的模范,一心一意为人民币服务。办理业务的时候,市民要排队等待,持有黑卡的有钱人却有插队的权力;在服务大厅,小市民需要在汗流浃背的拥挤中苦等,有钱人却有专门的贵宾区;银行职员可以为大老板上门服务,老百姓却要不止一次的跑银行,而且跑到需要抬着担架,需要死在大门口;钱多的时候鼓励百姓贷款,钱少的时候就暂停刚需房贷。

  为有钱人开展特殊服务原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在“爱富”的同时,银行需要做的还有“爱贫”。尽管业务不大,客户都是你们的上帝。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收入差距还没有多大悬殊的时候,银行的业务还不是靠着老百姓给支撑起来的吗?银行能有今天的发展也是得益于老百姓的“全球最高储蓄率”。没有小百姓小钱堆积出来的财富大山,银行放贷的钱款从何而来?

  从这个角度来说,银行更应该知道感恩。没有百姓小钱的积聚,就没有你们放贷时的大方。对穷人的服务亦需要特殊的关照,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别让死规定难为死活着的百姓。上门服务这样的事情,百姓不期待着银行多么的眷顾他们,但是,最起码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人员是不是可以推开一扇小小的窗口呢?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是不是也要有点担当。

  幸好只是中风,现在就医还为时不晚。不让百姓死在银行的死规定里,银行需要走一走群众路线。(东北新闻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