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20岁男子宿嫖后拒付嫖资 捅伤并抢劫卖淫女被刑拘

07.11.2013  10:44

  原题:于都:20岁男子宿嫖后拒付嫖资 捅伤并抢劫卖淫女被刑拘

  2013年10月14日凌晨4时45分,于都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于都县一旅社老板电话报警,称其旅社发生一起抢劫案,一女旅客王某在房间被人用刀捅伤,被抢走现金两千余元和身份证件等物品,现该旅客严重受伤,有生命危险。

  凌晨一旅社女旅客被捅伤,遭抢劫2000元

  接警后,警方赶到现场对伤者组织实施抢救,并展开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

  侦查员初查获得第一手案情资料,案发现场位于于都汽车站对面的一家旅社。 10月14日凌晨4时许,外地来于都打工的旅客王某(女,16岁,贵州省桐梓县人)和男朋友叶某(男,龙南县人)在车站下车即到旅社住宿。不久王某下楼买夜宵,回旅社时被一男子尾随上楼进房实施抢劫,被犯罪分子用刀捅伤多处,生命垂危,财物被抢走。该旅店老板在一楼听到王某呼救,迅速上楼碰到正欲逃跑的疑犯,为一穿黑衣服的矮个子,一手持刀,一手抓一钱包。王某男朋友称案发时正在房内睡觉,只看到王某已被捅伤在地,未看到案发过程。

  警方发现案件疑点重重

  民警综合现场勘查与调查走访情况,开展案情分析会,发现此案颇为蹊跷,疑点重重:王某皮肤白晰,身着时尚,不太像是个打工者;叶某系赣州市龙南人,而王某为贵州省遵义人,凌晨四点到于都,他们是坐什么交通工具来到于都县城的;通过调阅周边天网视频、社会监控视频,始终未能发现王某外出购买夜宵、嫌疑人尾随的画面;案发现场未见被害人王某所述购买的夜宵,房间内也没有吃剩的夜宵垃圾且房间内没有垃圾桶。

  围绕四处疑点,民警重新梳理,调整侦查方向,决定重点询问王某和叶某。民警告知两人如实反映情况是法定义务,作伪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连连抛出发现的异常情况要求两人解释。此时,王某和叶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如实讲述了案件事实真相。

  女旅客实为卖淫女,嫌犯拒付嫖资并持刀抢劫

  王某系一失足女,和男朋友叶某来于都县在该旅社已住十多天,手头无钱时就通过该旅社老板介绍卖淫赚钱养活两人。10月14日凌晨四时许,一男子入住该旅社后,要求旅社老板给其介绍卖淫女嫖宿,老板即叫王某去“服务”。

  王某到廖某房间卖淫后,向男子收取嫖资,廖某(男,20岁,新余市人)拒付嫖资,并将王某携带的钱包抢走,王某死死抓住不放,廖某就持刀将王某捅伤,抢到钱包后下楼逃走。

  旅店老板听到王某呼救后上楼碰到了犯罪嫌疑人,反让其逃走,又怕报案后暴露其介绍容留卖淫的违法犯罪事实,就教唆王某、叶某编造当日凌晨入住旅社的假话应付民警,并将犯罪嫌疑人嫖宿王某后丢在垃圾桶留下的避孕套连桶一起拿走藏匿。

  民警对该旅店老板进行传讯,在证据面前,旅店老板如实交待了案件事实,交代已将垃圾桶倾倒在旅社门口垃圾堆。民警不顾垃圾堆恶臭,仔细将垃圾堆扒开,找到了从廖某房间垃圾桶倒出来的避孕套,送赣州市公安局检验后比中前科人员廖某,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廖某上网追逃。

  2013年10月22日,廖某在萍乡市火车站被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因涉嫌抢劫被刑拘,该旅店老板因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邹卫东、孙益来、记者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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