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子弟学校无学籍,不是外来务工者的错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去年我国建立全国统—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全国统—编码,学生“—人—号”,终身使用。而在北京,打工子弟学校因办学资质达不到要求无法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学籍,而他们回家办理又面临重重困难,事关数万孩子学习前程。(6月27日央广网)
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学生“一人一号”,终身使用的学籍管理制度,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止和避免学生辍学。现在到好,因为没有学籍或无法取得学籍,反而造成5、6万外来务工子女无学可上,成了的“黑户”,显然与学籍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
应当承认,造成学生无学籍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因没有办学资质,不能给学生提供“学籍”。但是,也应当承认,将子女送到子弟学样读书,也是外来务工者的不二选择。因此,导致子弟学校学生无学籍,也不全是子弟学校或外来务工者的错。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为外来务工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是所在地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可是,或因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或不能满足外来务工子女的上学需要,或入读公办学校受种种条件的限制,才出现了后来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
从另一个方面说,外来务工子弟学校,不仅解决了外来务工子女的上学问题,而且承担了相应的义务教育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有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不合法,错不在子弟学校和外来务工者,而是错在政府对教育资源的保障不够。
因此,如果因为所谓的学籍管理,就否定子弟学校曾经发挥的作用,或借之将子弟学校“赶尽杀绝”,甚至迫使大批外来务工者返回原籍,或造成5、6万孩子又成了“留守儿童”,或导致5、6万孩子从起无学可上,这种的政策规定,即使初衷再好,也不是个好政策,起码存在一定的缺陷。
所以说,在实行学籍管理初期,应给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和学生一个“过渡期”。如,目前仍然在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当就地取得学籍,或原籍学校必须无条件为子弟学校的学生办理学籍;以后在子弟学校上学的孩子,必须先回原籍注册学籍后再办理借读手续,否则只能回原籍学校就读。再如,创造条件将不合法的子弟学校转正,即使无法“转正”的,也要待现有学生毕业或转学后再取缔。
当然,最好的办法,只有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保证每一个外来务工子女都有学上,有好学上。
否则,不管有什么理由,或多少理由,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都难逃其咎。更存在借学籍管理之名,摧赶外来务工者及子女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