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2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上交 9部门被点名

31.07.2015  11:08

  “沉睡”资金未交回9中央部门被点名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发布“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的通报”指出,中央财政应收回119个中央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但仍有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9部门,截至2015年7月21日,共22.52亿元的存量资金没有按规定上交。

  财政部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应收回119个中央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地方各级政府应收回同级各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243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但一些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仍未按要求交回财政存量资金,直接影响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效果。

  财政部称,财政存量资金没有明确交回期限的,应限期交回。逾期未交回的,除报经批准不再上交的外,同级财政可通过调减当年或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等方式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