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别让“不服告政府”成为口头禅

19.06.2015  10:02

      近日,一段“强拆现场拆迁户痛哭 干部大笑:不服告政府”的视频在微博热传,有说法称该干部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信访局官员。17日,颍东区政府发布通报:对现场表现不当的信访干部滑国军,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并向广大网友道歉。(6月18日  中国网)
      “不服告政府”,难以想象,话竟出于信访管员之口。基层工作,打交道最多的莫过于百姓,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不好做,即使一个看似于最大利好民生的工程,也会有些不满意掺杂。即使对于那一小撮儿少数,也不能横眉冷对、置之不理,毕竟他们也是百姓。
      棚户区改造是好事,但地方政府在拆迁改造计划,缺乏对于棚户区民情民意的调查取证,看得多,听的少,一般都是领导批示,调查形成文字,就会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至于什么“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大多只是应景的事。如果没有网络热传的“颍东棚户区强拆现场”的视频,我们也不会知道信访干部的雷人雷语,摒除信访干部本身,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一个拆迁,为何要信访干部去做这些拆迁户的工作,辖地街道办或者拆迁办就没有人吗?还是那些干部对待这些所谓的“钉子户”政策理念讲解上抵不过这位信访干部?如果说这位信访干部法律知识、信访接待业务娴熟,那怎么又会犯这种“不服告政府”的低级错误?
      拆迁户痛哭流涕,信访干部却“面带笑容”,嘴里冒出“不服告政府”的雷语,为何不怕告?或许在他的谈判底线中,拆迁项目政府年度报告的民生大事之一,“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才是他有恃无恐的最大支撑。但如果这样,为何拆迁现场,又迟迟不能出示拆迁强执文书呢?一句“政府在办手续,已经提出行政诉讼,可以依法拆迁”岂不是昭示着强拆程序仍待审查?如果是这样,即使有了相关部门已经把拆迁款打到拆迁户账号中的行为,但是在强拆执行文书没有下发前,拆迁户不同意情况下,拆迁行为仍会被视为违法强拆。如对于这位信访官员的处理,正是当地政府示弱的表态。
      面对很多百姓的切身利益,基层干部无疑会面对很多杂言冷语,众口难调。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失去一名干部对待群众的基本素养。百姓哭,官员笑,画面落差只能会让干群关系越来越远。人民干部,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就不配有“人民”二字。做群众工作,要管好自己的嘴,更要束缚住那颗“任性的心”。不然,时不时冒出几句雷语,岂不闻“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