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解读孙杨三停处分 虚无罚单难以治本
[ 导读 ]孙杨只是一个极端个例。更该被质疑的,是我们体育部门的管理方式。
不出意外,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昨天对孙杨开出罚单,对正在拘留期的奥运冠军,处以国家队队内停赛、停训、停止商业和社会活动的处罚。
“三停”处分看上去相当严厉。可稍加推敲,便会发现这样一纸罚单其实很“虚无”。处罚中,“暂时取消参加国内外一切比赛资格;暂时不参加国家游泳队集训”,几乎都没有实际意义。直到明年亚运会前,中国队没有大赛任务。国家游泳队本就以松散形态存在,没有大赛,集训对于孙杨也不是非去不可。至于“不代表国家队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和新的商业活动”,则更是空谈。过了奥运会后的 高峰期,游泳队的社会和商业活动本就寥寥,而一个“新”字,又为解读留出了更多空间。
“我们的根本目的还是治病救人,不要一棍子打死。三条都加上了暂时这个词,就是表明我们以挽救为主。”对于处罚中的时间界定,游泳中心党委书记尚修堂给出解释。他表示,孙杨虽已成人,但没有社会生活的经历,思想比较单纯,“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错误信息误导,希望喜欢中国游泳的朋友给孙杨一个机会。”
既然是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就应彻查病因,开出治本的方子。如此“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处理方式,难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回想今年世锦赛前,深陷师徒反目风波的孙杨也曾长期缺席系统训练,却顺利前往巴塞罗那( 官方微博 数据) 。凭借过人实力,他在世锦赛上的成绩依旧耀眼,而冠军头衔也俨然成为了生活中不断犯错的“免死金牌”。当一次次犯错却又一次次“过关”,长此以往,偶然变必然,陷入恶性循环。
其实从另一个层面看,这次处罚又成了国家队管理者的一次不那么成功的“危机公关”。孙杨在非国家队集训与比赛期间,在业余生活时犯了错,那么国家队管理者是否需要“急吼吼”地出现,开出一单毫无实际意义的罚单,这是否是管理主体的错位?或者仅仅是“为罚而罚”呢?
孙杨的错误,已由法律、将由市场作出惩罚。除了遭拘留外,这位奥运明星已经受到了更实际的物质损失。赞助孙杨的某商家,这两天开始大批撤换下以其形象代言的线上及线下广告,赞助合同也可能出现变故。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怕是比这张不痛不痒的罚单要真切得多。
在处罚决定中,提到“孙杨目无国家法规,多次严重违反运动队管理规定。希望孙杨能够在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深刻反省,以实际行动充分认识并改正错误”。其实,更该检讨与反省的是国家队与地方队的管理者。与其例行公事般开出没有实际意义的罚单,说空话套话,走形式主义之路,不如真正拿出严谨的态度和有效的手段,加强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提升队伍的整体素养。很多时候,在成绩指标的重压之下,一些管理者往往容易忽略运动员的全面培养。尤其是在尖子选手相对稀缺的项目上,管理者甚至不惜为了成绩指标而一再让步妥协,说到底,还是锦标主义和唯成绩论在作怪。
孙杨只是一个极端个例。更该被质疑的,是我们体育部门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