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纪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0.07.2016  20:35

  

  7月19日,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立新出席并讲话。与会人员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辅导报告电教片,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通报。

  董立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伟大事业和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问责条例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研读原文,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董立新强调,要以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从严管住纪律,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从严改进作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统领,以“红包”问题、“违插”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持续纠正“四风”。从严惩治腐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董立新要求,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准确把握问责原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更好地监督执纪问责。要把自己的责任摆进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对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肃问责追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图为会场。(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