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扎实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12.11.2018  18:12

为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近日,在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厅直机关纪委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我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当好学习表率、抓好宣传发动,用好执纪武器。

通知》指导,《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通知》要求,我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纪检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中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带头学习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监督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学好、用好《条例》。

通知》强调,我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与本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将《条例》的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必修课,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班的重要学习内容,集中时间段组织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要督促、提醒、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利用单位官网、微信平台、板报、宣传栏等载体,以及开展交流讨论、知识竞赛、集体考试等形式,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解读等工作,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学习不及时、走形式或贯彻执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我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贯彻执纪《条例》各项规定。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牢牢把握《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要精准履职实践。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际运用中要特别注意《条例》增加、删除以及整合的部分,强化日常监督。三要做好纪法贯通。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将于近期会同厅直机关纪委对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