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总工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9.10.2014  18:01

10月28日,萍乡市总工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部署工会工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晏学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为建设法治中国、为萍乡依法治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工会要按照省总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紧密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的学习效果。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要进一进加大工会参与源头参与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服务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主动、依法、科学的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三是要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以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抓好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不断夯实工会工作基础。要认真对照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维权维稳和信访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抓整改措施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总关于作风建设“八个不准、省市若干规定和机关管理制度,树立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