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峰:禁嘉宾主持,能否规范节目乱象?

03.07.2015  13:13

  7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通知将正式执行。根据通知,今后新闻、评论和访谈类节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辅助性主持岗位;广播电视节目要明确主持人和嘉宾的分工,主持人应承担节目的串联、引导、把控等功能,不得设置“嘉宾主持”,嘉宾不能行使主持人职能。

  主持人与嘉宾主持有何区别?举个例子,不久前央视主持人边策涉嫌吸毒坠楼身亡,事后央视发出声明表示边策并不是央视的主持人。其实,边策并不是央视在编人员,是栏目组聘请的“嘉宾主持”,他主持着央视的节目,但不算是央视的人。也就是说,他只能算是央视的“嘉宾主持”,而非“主持人”。

  从2011年出台的“限娱令”让不少卫视忍痛砍掉多档娱乐节目,到2014年出台的《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把热播剧《武媚娘》裁剪成了“大头娘娘”,到如今关于禁“嘉宾主持”的新规定,多个热播节目都受到了波及,广电总局出台的有关规定饱受争议。

  网上对此事看法不一,但广电总局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主持行为,以免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不少节目为了最大程度地利用明星光环而设置了“嘉宾主持”,并以此为噱头赚了不少收视率。然而术业有专攻,当下一些专业素养不高的“嘉宾主持”,口误和吐字不清现象,越来越严重,有些嘉宾主持的电视节目,不仅内容忽悠观众,存在价值观偏差,误导青少年观众,更有替保健品做广告之嫌,甚至出现嘉宾酒后失控,大闹节目录制现场的情况。因此,予以适当规范,对于电视节目的良性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可是对于广电总局的该项规定,不少网民表示不理解,认为禁用“嘉宾主持”会淹没不少来自民间的“周立波”。不仅如此,《金星脱口秀》、《你知道吗》、《天天向上》等多档节目涉及嘉宾主持,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

  “嘉宾主持”的出现是节目组谋出路的办法之一,同时也是为了满足观众对节目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嘉宾主持”的形式本身是没有错的,一些“嘉宾主持”确实出现了问题,但这不代表整体都有问题。问题不是出在了“嘉宾主持”身上,而是出在了节目本身,出在了少数人身上,在编的主持人出问题的也有不少。广电总局理应将不具备主持资质、不注重自身言行、甚至挑战道德法律底线的“嘉宾主持”拒之门外,但并不意味着要将所有“嘉宾主持”都请出主持界。秉承“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态度来净化电视节目,不仅在当下不能使观众信服,从长远角度考虑,过度的限制也不利于电视节目的创新与繁荣。

  广电总局“禁嘉宾主持”,实则强调主持人的资质问题。实际上,要想规范节目乱象,需要从节目本身入手,约束好编导及制播人员,而不是一味地针对“嘉宾主持”这一群体。的确,不利于社会健康导向的“嘉宾主持”确实是没有资质成为合格的主持人,但是需要严管的是“问题节目”、“问题主持”,而不是“嘉宾主持”。对于“嘉宾主持”现象,需要理性对待而非盲目采用或一味打压,这种主持模式有其长处。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如扬长避短,对节目团队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对“嘉宾主持”采用报批制度,远比单纯地取消效果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