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墨:“学校发短信提醒带钱”是“包办”爱心
10月9日,市民郭女士8岁的儿子文文和她纠缠了一晚上。他回家便跟妈妈要钱,说是学校组织捐款,随后不久郭女士就收到校信通短信。看完短信,郭女士搞不清楚钱是捐给谁的,连个主办单位和捐助对象也不说明。(10月12日《河南商报》)
当自愿变成“被迫”,当“善捐”变成“强捐”,变了味儿的慈善不仅令人惊愕,更挫伤人们的感情。虽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曾多次下发通知禁止学校强制学生捐款,但“强捐”现象仍屡有发生。近日,郑州某学校用群发短信的方式来提醒学生带钱,本意是号召同学们节省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培养学生们关注社会、贡献爱心的意识,初衷虽好,但笔者看来学校“包办”爱心的这一方式却极不合理,不仅让慈善本意“跑偏”,更像是一种教育伪善。
其实不管学校“强捐”的初衷怎样,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强制学生捐款是让慈善事业很“受伤”。这一行为不仅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慈善爱心,反而可能会让学生从内心产生抵触心理,误解和怀疑慈善的真实性。可以说,强制学生去捐款,与慈善的初衷南辕北辙。
按理说,学生想不想捐款、捐多少款,都应是自己说了算。而且就学生这一群体来说,他们自身没有经济收入,同样也就没有捐款的能力和义务。但从新闻来看,该学校组织发动学生捐款,并群发短信提醒带钱,几乎并未顾及到学生没有收入这个事实,学生自然而然成为了对外“施善”的主力军,从这一点看,学校“强捐”在法理上也是讲不通的。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学校组织捐款本身是一种“包办”爱心的表现,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公益心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感。捐款由学校统一“包办”,学生既感受不到投身于公益事业的热忱,也无法培养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学校“包办”爱心只不过是让学生们被动地向父母要钱,而不是以一种公民的方式自发地行动起来。从新闻中得知,对于善款的用途,该校老师也并不十分清楚,因此,在这样的捐款中,学生们没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学校组织的捐款是不自由的,而一个不自由的捐款方式又怎能培养出真正的爱心?不过是培养得学生更乐于单纯地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罢了。
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学校对学生进行公益性教育,责任感的培养本身也需要靠教育潜移默化的引导,但“强捐”显然不是一种恰当、合理的方式。另外,社会的捐款活动也需从源头上加以规范,从而让善款流向更加透明。其实,对孩子进行行善的教育,让他们树立扶贫帮困的品质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没必要用金钱来体现爱心。笔者以为可以让孩子们在家长的带领下做社会募捐,也可以让学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相比学校“包办”爱心的方式,如此教育可能效果更佳,同时也有更加明晰的公民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