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2.05.2015  13:34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已经五届十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会议听取了胡志方同志所作的《学校工作报告》、吴忠华同志所作的《学校财务工作报告》,魏勤同志所做的《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全体代表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大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和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圆满完成了大会的各项议程。经过全体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大会形成如下决议:

代表们认为,《学校工作报告》科学、真实地总结了2014年学校在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差距,客观地分析了学校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地提出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学校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新的发展、实现新的跨越的行动指南。《报告》明确指出学校将继续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和谐发展”为办学思路,坚持内涵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报告》结合了我国现代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正式吹响了启动“建院升本”工作的号角,提出了学校自查整改以适应本科办学模式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人心、坚定了信心。大会一致同意《学校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2014年学校的财务管理与财务运行现状。学校财务整体运行状况良好稳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及筹集资金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在做好预算决算、迎接检查、切实保证教职工利益、学校发展、学生学习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保证教职工的利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大会一致同意《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提案处理情况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处理情况和提案征集情况。学校对代表的提案处理是重视的,有关职能部门对提案的办理是积极主动的,同时也希望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和提案处理的满意率,使提案工作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大会一致同意《提案处理情况报告》。

在本次大会上,代表们对《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提出了许多有益的修改意见,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代表们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后,送江西省教育厅核准。

大会指出,2015年是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省市两级政府把我校“升本建院”列为规划工作的开启之年,全校上下要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为学校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启动“升本建院”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大会号召,全校教职工应以主人翁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同舟共济、锐意进取,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为把我校早日建成“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学生有作为”的示范性中医药高等学校和实现“升本建院”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