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出台历程回顾

27.11.2015  10:42

  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几乎牵涉到每个家庭。我省在具体处理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11月20日,《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顺应民意、集中民智、广纳箴言、凝聚共识的法规无疑是一味对症的“良药”。

   列入立法计划,摸底调研紧密有序

  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制定成否的关键一步。

  省委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要求借鉴《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立法的成功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条例草案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推动下,作为《条例(草案)》的起草部门,省教育厅采取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八易其稿,形成《条例(草案)》。为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还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江西日报、中国江西网、江西人大新闻网等媒体联合开展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立法问卷调查,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系统分析。6月17日,省教育厅通过媒体解读《条例(草案)》。

  值得一提的是,从3月份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积极参加《条例(草案)》起草阶段的调研、论证、座谈等活动,研究确定立法框架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按时完成起草、提请等有关具体工作,努力发挥人大在立法方面的主导作用。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在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将《条例》作为开栏之作,旨在通过全景式追踪报道法规立项、起草、调研、修改和审议各环节,揭开立法工作的神秘面纱,让立法走进寻常百姓。

   公开征求意见,于法于情落到实处

  6月底,省教育厅将《条例(草案)》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为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加务实,7月14日,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一场不受既定《条例(草案)》束缚的立法调研座谈会,直接听取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7月17日,区别于以往专家直接拿草案论证,省政府法制办采取先调研后论证的形式召开专家论证会,旨在让专家在多维角度下思考,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建议。7月22日,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8月14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省政府法制办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讨论的法规文本发至全省11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管试点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而后,为使《条例》的制定既汲取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又符合省情,我省先后派员赴贵州、吉安市等地考察、调研。9月14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全体会议,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以及本委员会的初审情况进行研究,为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提供了一个较为可靠的基础。

   一审二审,省人大常委会力主公正

  经过多次立法调研、座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该法规草案的初审报告。9月22日,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法规案迎来一审。分组审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要进一步细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方面的职责,健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处理程序,合理划分学校、学生及家长双方的责任。一审过后,立法调研、修改工作继续紧锣密鼓地进行。9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征求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家长代表、立法专家意见座谈会;9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教育厅赴上饶市、铅山县,通过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立法调研;10月13日,召开了省市县部分法院分管院长和相关业务庭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论证会……

  10月27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立法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16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展开了一场情与法、法与理的激烈交锋,让老百姓真切聆听到了立法民主化的足音。尽管已过去一个月之久,但那种唇枪舌剑,真心为老百姓谋福祉的热烈场面令人印象深刻。11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书面征求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1月18日,进入二审阶段的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法规案,汲取了一审及座谈会、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的多数意见,但与会人员仍旧逐条逐款地进行考量,不放过每一个立法“死角”,围绕政府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责任、纠纷调解机制和当事人分担损失进行了激烈争论。11月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草案修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了研究,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并于当日下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让立法在阳光下进行,让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出台历程,无疑是对新时代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西的有力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