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小学、幼儿园春季2月23日开学 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

15.01.2016  12:15

  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小学和幼儿园于1月28日、中学于2月1日  (农历12月23日)放寒假。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月23日开学上课。同时,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不得安排晚上补课,天气恶劣时应立即停止补课。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年级不得组织形式的补课。学校不得在假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根据安排,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小学、幼儿园于7月1日,中学于7月4日放暑假。期中考试中学可安排在4月25日-27日(第10周)举行;期末考试中学可安排在6月27-29日(第19周)举行;小学可安排在6月23-24日(第18周)举行。小学毕业考试可安排在6月20日举行。中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省定时间进行。下学期中小幼统一于2016年9月1日开学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