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嬉闹磕断门牙 学校及涉事学生赔3.8万元

16.09.2015  14:08

  平阳法院近日调解一起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案件:一小学生在课间与同学嬉闹,不慎被同学撞倒,磕断门牙,随后家长状告学校和涉事学生及家长索赔。经调解,受伤学生获赔3.8万元。

  送医晚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9岁的小亮(化名)就读于平阳县某小学,去年12月22日下午课间,小亮在教室后排过道上与同学嬉闹,不慎被小峰(化名)从背后撞倒,磕断两颗门牙。

  事发后,班主任王老师通知小峰妈妈到校,因为还有课要上,便嘱咐小峰妈妈联系小亮家长,让他们带小亮去医院治疗。但下课后,王老师发现小峰妈妈已经离开,并未联系小亮家长,也未带小亮去就医,于是又重新通知双方家长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