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免于家暴恐惧,不只要靠学校

06.04.2015  11:53

学校应承担起学生保护者的角色,通过人性化管理,催生孩子们对学校“大家庭”的归宿感,鼓励学生跟老师说心里话,以寻求帮助,真正对孩子“负责到家”。

南京虐童案有了新进展,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涉嫌暴打男童的养母李某已于当日被刑事拘留。据悉,男童已被亲生父亲带回老家抚养。

男童养母因自己的心狠手辣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这实在是咎由自取。经过此事,男童也走出了那个令他恐惧的家,不过,被虐打所造成的心灵上的伤害,无论如何是无法抹去的,童年的心理阴影,可能将伴随男童的一生。

近年来,虐童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野,可以看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问题已经很严重时,才被发现。这起事件中的男童,是在第三次被打后脱下衣服才发现的。那么,养母对男童家暴之初,为何没能被外界及时察觉并制止?

虐童行为封闭于家庭,具有隐蔽性。而在一个“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子理念仍根深蒂固的国度,不少家长对打孩子违法是不以为然的。邻居也会将其视为“家事”而极少干涉。即使警方出面,只要没造成严重伤害,也不过口头教育几句了事。

研究表明,儿童期虐待易导致成人后精神障碍的高发生率。童年虐待对儿童造成的长期影响可能会产生焦虑障碍、抑郁、边缘人格障碍等。中国有多少孩子遭遇过家暴,没有也无法作出准确的统计。对于家暴,事后的法律追责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完善由多方参与的防家暴机制,避免悲剧的发生。

这方面学校责任重大,要知道,儿童在学校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还长,所以学校若养成对于家暴的敏感,很容易发现家暴的苗头。南京虐童案中的这家学校无疑是比较负责的,之前发现男童遭受家暴,就曾约谈家长,遗憾的是,家长并未来校,由此铸成大错。学校应强化对学生的防家暴教育,令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学校应承担起学生保护者的角色,通过人性化管理,催生孩子们对学校“大家庭”的归宿感,鼓励学生跟老师说心里话,以寻求帮助,真正对孩子“负责到家”。

让孩子免于家暴恐惧,不只要靠学校。政府部门对于防家暴应提供充分的人力和经费支持。例如,可以建立由政府部门、民间组织、法律人士共同参与的防家暴委员会;为学校提供专业心理辅导人士,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在社区组织“护童爱童”的防家暴志愿者队伍,对有暴力倾向的家庭及时“预警”,并适时干预或向有关部门通报;建立儿童庇护所,用于临时收留受家暴的孩童。

作为警方,对于收到的每一起儿童遭家暴线索,应充分引起重视,不能到孩子被严重摧残时才介入,而应发现苗头时就展开调查处理,对于违法家长,该警告警告,该进行治安处罚的就处罚,这样才能改变一些家长对孩子随意宣泄暴力的习惯,唤醒家长守法意识。而对家暴孩童涉嫌犯罪的,则要零容忍,依法打击。

虐童案频发,暴露出的是儿童保护机制的缺陷,所以,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共同来筑就儿童保护的屏障,才能让孩子们免于家暴的恐惧,幸福地成长于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