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独两孩”将从农村居民扩大至全市户籍人口

24.02.2014  18:58

  申城“单独两孩”将从农村居民扩大至全市户籍人口。今天上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

  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薛明扬介绍,《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的核心内容是: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为此,修正案草案对现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做出修改,明确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而且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针对婚前均未生育的男女结婚生育一孩后“想再生一个”,草案明确了6种情形——

  ■ 一方为独生子女;

  ■ 生育的第一个孩子经区、县或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 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

  ■ 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

  ■ 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5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

  ■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

  针对婚前一方或双方生育过一孩的男女婚后“想再生一个”,草案明确了3种情形——

  ■ 一方婚前未生育,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或两孩;

  ■ 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孩;

  ■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孩,其中一方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本市人口风险评估显示,假如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实际涉及目标人群约有37万人;而受“单独两孩”政策影响,未来三五年内,上海户籍人口将多出生7.5万—15万人。(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