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独第三代纳入综合保险

16.03.2017  20:39

  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推进会上,宁波市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共同签订了保险项目拓展协议书,将失独家庭第三代子女(指失独老人独生子女离世前留下的孙辈后代)重大疾病及住院津贴纳入保障范围,宁波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的第三代直系人员,都可成为保险对象。

  宁波市于2015年1月起全面实施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已共计受理理赔案件504起,累计给付赔款121.35万元。

  今年,宁波市计生协与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计划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该市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的第三代直系亲属,如初次确诊为15种重大疾病的,可获3万元保险金,因病、因伤住院期间可获得30元/天的住院护理补贴。如第三代子女发生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还将给予失独家庭5000元慰问金。 (郑纯胜 王峰 李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