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严防农村建房“四不”现象

18.08.2014  10:11

  近日安义县出台了《安义县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监管办法(试行)》,进一步防止不按批准的四址位置建设、面积建设,不按批准的层高层数建设,不按批准的户型结构、色调建设,不按批准的时间建设的现象发生。

  该县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乡(镇、场)对辖区内的村民建房批后管理总牵头、负总责;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开工放线砌基关口把关,确保建房土地无纠纷、四址不偏移、面积不超标;乡(镇)村建所负责对户型结构、立面颜色、层高层数、竣工时间等进行监督;村“两委”及乡镇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具体承担巡查、制止违规建房行为职责,并配合乡(镇)国土资源所和村建所开展工作。同时,该县要求建房施工实行公示挂牌,公开审批户主、建房性质、建造层次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以乡、镇政府作为控违主体的农村建房联合巡查机制,整合国土、规划、城管、农业、林业、水利等多方力量,通过集中巡查、定村包干,严格考核等方式,预防违法违规建房现象发生。

  此外,该县还实行“四到场”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人员,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施工中途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确保农村村民建房监管全程覆盖。(魏继禄 孙意坚 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