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频发的背后

28.12.2015  17:49

  12月20日11时40分,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人工堆土坍塌,初查致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来自灾害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最新消息,截至23日,确认失联人员为76人。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对抢险救援作出了重要批示。现场抢险救援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教中心主任何国家沉重地说。这番话,来自于他11月26日在2015年第九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上的发言。

  “目前9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何国家说,“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观念树得不牢,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晓率低,对安全生产隐患辨别力、应对能力不足,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匮乏,全社会参与、监督、支持、推进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鉴于此,多位专家在论坛上呼吁,全社会应积极培育先进的安全理念,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建设、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行。

   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及四起煤矿较大事故。通报称,2015年10月底以来,全国煤矿接连发生1起重大事故和4起较大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

  但从全国而言,形势趋于好转。此前9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月至8月,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下降,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1月至8月,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5%和38.6%,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2%和10.6%,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77.8%和77.9%,连续29个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黄毅说。

  同时,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51起、死亡86人,同比分别下降24%和17%,60个重点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攻坚前同期分别下降20%和19%。

  尽管如此,事故仍处于高发态势。多位专家认为,多数安全事故主要源于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比如,今年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刚刚发生,山东淄博8月22日晚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1死9伤。

  仅仅8天前,淄博市对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市还展开声势浩大的安全大检查,提出要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为目标,全面摸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报道,事故发生前一天,山东省派出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刚离开淄博市。督查组前脚刚走,后脚就发生了致人死伤的爆炸事件,难免令人质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而事实上,天津港“8·12”事故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也发现不少问题。比如大检查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现象;部分地方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基础依然脆弱,全国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小矿山、小化工,仍占总数的80%以上等等。

  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除安全意识淡薄外,有些还涉及更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万鹏飞教授以天津港“8·12”事故为例说:“这个事故之所以发生,在制度层面,未履行国家应急法的相关要求。更主要的是,最后还查出存在腐败问题,而腐败是安全的大敌,往往能让制度形同虚设。

   应急预案束之高阁

  多位专家认为,企业应认真吸取一些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加强监管,尤其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安全生产的各项预防工作做到实处,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且逾期未改正,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可现实是,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征,从而导致不少单位认为,事故是由偶然因素引起的,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意外事件,不好预测,难以预判。因此,不少单位并不重视编制应急预案。

  按理说,单位在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前,需要开展风险评估,以便有针对性地编制预案,可不少单位还做得不到位,结果是,编制出来的应急预案,在针对性、实用性、预案之间难以得到很好的衔接。

  更有甚者,也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即有些单位表面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方方面面考虑周全,似乎算无遗策。但实际上,不少单位把编制好的预案束之高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巡视员雷长群在论坛上举了这样一个痛心的案例:“有一个单位出现安全事故后,我们调查的结果是,这个单位不但编制预案,而且都预料到问题的所在。

  “但让我们感觉意外的是,这个单位的预案是请一个中介机构编制的,而本单位人员既没参加编制这个预案,编制完预案后,也没组织学习、演练。”雷长群说,“结果这个单位付出的代价,是把不少人的命搭进去了。

  对于此类情况,北京行政学院讲师杨旎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她认为这与当前有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存在偏差有关。“一是有些单位工作重心偏向于‘重事后轻事前,重处置轻预防’的工作思路,结果是‘出事后拿多少钱都可以,没出事故前不愿意花钱预防’,这是事故频发的主观原因。

  “二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人工检查,或运动式的大检查,还缺乏相应的科学、客观、有效的预警监测体系,也缺乏健全完善的领导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等,这是事故频发的客观原因。

  在论坛上,有关专家反复指出,任何事物的演变,总会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源于单位员工的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源于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但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完全可以通过预案提前发现、予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