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29.04.2016  17:35

赣安〔2016〕6号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部署,现就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社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于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具体活动有: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使全社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定安全发展理念。一是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由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负责人通过网络媒体在线发布新闻和访谈。二是开展“百名厅长、市长、县长论安全发展”活动。通过请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厅局级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开展“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采取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通过企业家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以下企业由各设区市安委会组织。四是第十一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主题是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6月20日左右,省安监局负责人出席,并邀请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专家、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省政府网站开展在线交流。五是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市、县(区)和工业园区,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讲,组织开展“安全科技活动周”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避险“五进”活动。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地点拟定在省行政中心广场)。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省组委会主任讲话,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启动仪式,全省十佳五好安监员宣誓,命名省级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请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出席并宣布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启动。活动当天设立咨询台,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等宣传展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同时通过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微信微博互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4月启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贯穿全年。围绕“提升依法监管执法能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题,抓好“两项创建”: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派驻或委托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实施“两项行动”:企业齐抓共管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安全监管“三项”监督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集中行动;开展“两项活动”:开展“学法、用法、守法”主题教育培训实践活动;开展执法示范交流、执法监督评议、执法技能比武、执法规范竞赛、优秀执法案卷创优等强化基层基础执法能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

(四)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活动。新《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规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我省“安全生产月”将组织《规程》宣贯专题活动,各产煤市、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推进。要创新宣传贯彻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宣传贯彻合力,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宣讲《规程》,做到“一人一讲”。

(五)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资料片,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社区、厂矿张挂、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以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范围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应急救援演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重点地组织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企业预案演练,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六)安全知识竞赛、文艺巡演等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紧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文艺巡演等活动。

(七)“安全生产赣鄱行”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活动,邀请中央驻赣和省内主流媒体开展包括事故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曝光企业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总结推介基层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八)“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演讲比赛活动。  各级安监局按照积极有为的好服务员、务实创新的好宣传员、业务精通的好指导员、严格执法的好监督员、勇于担当的好护航员的“五好安监员”标准要求,层层推荐“五好安监员”,并组织开展“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每个县(市、区)推荐1名选手参加设区市演讲比赛,设区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省演讲比赛。

(九)组织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部为省组委会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联合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省安监局局长龙卿吉为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   

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并综合指导各设区市、行业、省直部门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安监局副巡视员丁志明兼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南昌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处级负责人担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发挥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加强活动策划,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三)增强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在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

(四)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调度,及时发现、总结好做法、好形式和典型亮点,并加强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省组委会将进行总结表彰,并向全国组委会推荐先进典型。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7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龚雅婧,0791-85257372;

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刘方,  0791-85257107。

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邮编:330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