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谋划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10.02.2014  16:35

  一年之际在于春,2014年开春之际,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谋划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总结2013年安全生产及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全面落实。

  一、严格执法,确保监察执法到位。1.严格按照“编制执法计划-确定被检查矿井-制定具体执法预案-实施现场检查-处理处罚-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的闭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依法依规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现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2. 严格行政许可标准,今年是生产矿井安全生产集中延期换证之年,有20个省属国有煤矿企业与矿井需要办理延期手续,1处新建矿井还需要竣工验收颁发新证,通过行政许可促进安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全面提高。3.大力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开展,推进煤矿“机械化、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技术。4.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效能,完善与地方政府对国有煤矿的联合执法活动,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牢牢抓住“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重点和难点。1.防治瓦斯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但同时也是可防、可控、可利用。矿井瓦斯随着开采深度不断加深,瓦斯涌出量和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矿井要以抽采达标煤量作为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源头控制才能治理好瓦斯,如何抽放瓦斯、如何防治瓦斯都是方法与手段,对于双突矿井在贯彻落实好《防突规定》和《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有关治理瓦斯规定的同时,更重要的因地制宜,加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瓦斯防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切实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防范瓦斯事故;另一方面,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认真落实好国家下发的抽采利用量,充分利用好清洁能量。2.防治水是关键,要贯彻落实好“十六字“方针,加大对水患水情的综合排查治理,提高防治水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基础的提高。1.深刻吸取丰矿曲江公司“9.30”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萍矿高坑煤矿“9.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2.将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与事故分析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督促矿长认真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守规尽责,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实现全面发展;3.全面加大对隐蔽致灾因素的排查治理。

  四、建立健全监管监察工作机制。今年,在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对江西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了调整,江西煤监局将认真围绕“指导、协调、监察、服务”的工作定位,加快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相通报信息,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管监察合力。

  五、从严要求,廉洁从政。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相关的的要求,按国家安监总局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四不两直”及“五个零接触”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提升素质,塑造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清廉、务实、高效”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徐剑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