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来赣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公告(第80批)

29.12.2015  16:32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拟在我省开展抚州市临川区青泥镇19MW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九江市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江西华电宜春丰顶山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余景线、湖口站和永修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业务,我局已对该机构报来的项目进行了备案。

请项目所在地安监局加强对该机构业务开展过程的跟踪了解,有何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