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来赣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公告(第87批)
09.03.2016 16:17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拟在我省开展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副产品硫磺专运输送设施技术改造安全预评价和瑞昌理文物流有限公司理文公共码头装卸设备设施技改工程安全验收评价业务,我局已对该机构报来的项目进行了备案。
请项目所在地安监局加强对该机构业务开展过程的跟踪了解,有何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3.2016 16:1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