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来赣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公告(第88批)

22.03.2016  19:16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要求,  中检集团福建康泰测试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拟在我省开展海纳川景德镇汽车部件产业园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新余强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环城南路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江西江铃车辆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轻中重型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南昌延锋江森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汽车座椅项目安全预评价业务。我局已对该机构报来的项目进行了备案。

请项目所在地安监局加强对该机构业务开展过程的跟踪了解,有何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