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课堂】【警惕】“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

28.03.2015  13:08

 

当前,一种新型诈骗方式——“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在各地呈上升趋势,极有可能成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手法。

 【案例课堂】    去年4月18日,黎川县社平乡居民黄某平报案:其3月22日在互联网“百度推广”上一个“旺旺贷”( www.wangwangdai.com.cn )购买了网络投资理财产品5449元,未等到每月分红,该网站就已经无法链接,导致黄某平被骗5449元。

    经查看,“旺旺贷”网络投资公司的运作分为两种收益模式:一是定期分红模式:按照投资总额的1%每月分红一次;二是按照年化利率分成,根据受害人的投资总额:一个月期的年化利率为20%,二个月期的年化利率为22%,六个月期的年化利率为24%。以上两种收益模式结合作为诈骗诱饵诱导网民进行网络投资。

 

    【安全提醒】“短平快”式诈骗成新趋势

  针对“旺旺贷”网络投资公司的“分红式”非法集资诈骗手法,公安经侦部门随即展开研判,发现其骗术伎俩主要有以下6种,请广大网民留意,警惕上当受骗,如有情况,请及时报警。

  1、事先设立投资公司或个人投资网站,以集资投资、定期分红的优惠措施吸引广大网民。采取“先甜后苦”的方式,使投资者信以为真。待投资者放心大胆大量投资或者介绍给亲戚朋友大量投资后,网站便毫无征兆地无法打开了,随后便销声匿迹。

  2、抛出“投资小、回报快”的诱饵,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运用互联网平台,扰乱网民视线,诱使网民上当受骗。

  3、利用人际关系网,采取“传销拉人头”的方式投资诈骗。不法分子先让部分投资者尝到甜头,引诱这部分投资者主动为其宣传,从而“推介”更多的人加入,逐渐扩大投资者阵容,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非法集资敛财。

  4、“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涉及面广,侵害对象不特定。目前,社会投资渠道较少,大量资金滞留在群众手中,给这类犯罪活动提供了可能性。

  5、披上“合法”的外衣,设置高回报诱饵,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和诱惑性。不法分子设立正规的投资公司或个人投资网站,将“回报率”定得很高,而且回报的周期很短,超高额的经济收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

  6、利用的网络服务器大多是租借来的,服务器源头可以在境外,也可以在境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隐蔽性极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时大多为远程遥控,流窜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一旦成功作案,犯罪分子就会立即销毁证据,关闭网站等,导致侦破难度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