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01.12.2015  11:12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黑龙江鸡西杏花煤矿“11·20”重大事故情况通报视频会议精神,11月27日,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在前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要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领域专项治理,对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依法采取“四个一律”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经验,抓紧研究制定“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要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

通知明确,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同时组织若干专项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检查,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