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

09.10.2014  17:18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决定,从今年9月开始在部分县级医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首批试点医院包括庐江县医院等9家县级医院,首批试点病种达181个。对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新农合实行按病种付费。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试点医院可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181个病种中选择50个~80个进行试点,其中包括至少5个以上产科病种。

  据介绍,此次规定的试点病种付费标准参考了2013年度试点县级医院各病种平均费用水平以及临床路径管理下的合理成本等因素,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并建立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随着实际费用水平、高值耗材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等重大调整或变化,及时调整定额标准。因为“绑定”了临床路径管理,所以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比此前的按项目付费结算实际补偿比适当提高,平均约为70%。安徽省规定,各地可在省定基础上上下浮动5个~10个百分点,但不能低于现有实际补偿比。基金支付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不设起付线。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相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每季度要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和新农合补偿标准挂钩。(冯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