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分局加强危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9.09.2014  18:58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切实筑牢防恐反恐基础,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行动早,落实快,周密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工作。

首先,治安大队牵头开展隐患排查。一是排查收缴、扣押寄存在存放在办公区内和涉爆单位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内危爆物品以及涉爆单位过期失效的民爆物品。二是由治安大队组织专门警力,加大对涉爆单位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储存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将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要求,对扣押、收缴、没收的危爆物品,由分局治安大队分别进行登记收集,统一管理。

其次,对扣押、收缴、没收的危爆物品及时组织销毁。9月10日上午,分局治安大队制定好详细的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监督,将收集到的7发炮弹、300余发失效火雷管,在提取相关证据后,聘请委托江西神威爆破公司在萍乡市青山镇高枧村一废弃采石场进行了集中销毁。

同时,各派出所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力抓好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各类涉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监督管理不到位、专项治理措施不落实、排查收缴不彻底导致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倒查追究公安机关内部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