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10.09.2015  12:06

赣安监管一字〔2015〕81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2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切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意见》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有效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闭合、不公开、不文明等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