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公告(2016年第1号)

01.06.2016  05: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决定批准江西润兴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同意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级资质延续并换发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件: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5月20日